沈阳机动车报废标准
时间:2023-09-27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,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、排放检验状况,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。
沈阳机动车报废标准如下:
- 小型汽车:行驶60万公里或者使用15年;
- 中型客车:行驶50万公里或者使用10年;
- 大型客车:行驶40万公里或者使用8年;
- 重载货车:行驶30万公里或者使用5年;
- 轻微型载货汽车:行驶20万公里或者使用6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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